江城:通报3起扶贫领域有关问题
文章来源: 江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07 10:08    点击: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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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江城区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扶贫领域典型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3起扶贫领域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洲街道津朗村干部虚报冒领厕改资金问题

  2012年间,时任中洲街道津朗村委会干部莫兵、徐朝忠、徐忠博、莫介志、徐志发、黄蔡兰、徐小桃、徐博记、徐达亮等9人利用协助政府发放厕改补助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村民住户数的手段冒领400户厕改资金266400元,并从中私分190000多元。江城区纪委给予莫兵、徐朝忠、徐忠博、莫介志、徐志发、黄蔡兰、徐小桃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洲街道党工委给予徐博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徐达亮党内警告处分。

  二、埠场镇埠场村干部套取厕改资金及骗取种粮补贴款问题

  2012年间,埠场镇埠场村委会干部黄则全、黄举柱、张计明、梁子荣、林雪梅、卢德畅、梁大荣、李运琼、梁湾(已故)等9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厕改资金90000元,其中集体私分42120元,余款47880元由报账员张计明保管,用于村干部个人平时消费使用及村的开支。

  另外,2008年至2017年期间,黄则全、黄举柱、张计明、梁子荣、林雪梅、卢德畅、梁大荣、李运琼利用协助埠场镇人民政府从事种粮直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工作便利,在汇总上报、核实、公示上述补贴的工作过程中,以自己或亲属的名义向埠场镇政府虚报种粮补贴面积,骗取种粮补贴款归个人使用。其中黄则全骗取的金额为2805元;黄举柱骗取的金额为2703.31元;张计明骗取的金额为4968.19元;梁子荣骗取的金额为3628.44元;林雪梅骗取的金额为17789.78元;卢德畅骗取的金额为9557元;梁大荣骗取的金额为306.92元;李运琼骗取的金额为3937.63元。8人合计骗取种粮补贴款共45696.27元。区纪委给予黄则全、黄举柱、张计明、梁子荣、林雪梅、卢德畅、梁大荣、李运琼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海陵岛试验区丹济村干部收受工程好处费、侵吞救灾款问题

  2013年,台风尤特袭击海陵岛,海陵岛试验区丹济村委会选定房屋受损严重的11户上报海陵岛试验区民政局,经民政部门核实后,共划拨425000元给丹济村房屋受损户,其中8户每户获得补助款40000元,3户每户获得补助款35000元。在台风灾毁房屋修复工程中,丹济村委会干部冯英所、冯英赏、冯徐焕(非党员)、冯奕荣、冯英明、黄春霞、苏影凤、冯仕恩等8人共同收受工程老板冯兆抛好处费26000元,共同侵吞救灾款6000元,每人分得4000元。另外,丹济村干部还存在其他方面的违法犯罪问题。江城区监委对海陵岛试验区丹济村干部违法犯罪案立案审查,并在查明相关事实后,将涉嫌犯罪的村干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将有关中共党员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移交海陵岛试验区纪委处理。对上述7名党员村干部,海陵岛试验区纪委给予黄春霞、冯英所、冯英赏、冯奕荣、冯英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苏影凤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冯仕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扶贫领域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然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克扣等问题。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从以上3起扶贫领域有关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盯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要环节,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精准监督、精准查处、精准施治,全力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改善,全线打通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