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西县监委、阳西县民政局联合出台《村务监督员、村纠风监督员考核与奖惩办法(试行)》(西监发〔2019〕2号)。该《考核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增强村务监督员、村纠风监督员的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和廉洁性,充分调动和激发他们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提升监督效果,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该县自2013年起组建村“三员”队伍(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员、村纠风监督员),2014年推行村纪检委员考核至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于日前对原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然而,各个村委会自身拥有的资源不同,经济收益也不同,资源较多的村委会,村务监督员需要监督及参与的事务较多;资源较少的村委会,村务监督员往往会变得“无事可监”,村务监督员的权利和职责不能充分发挥和体现出来。大部分村纠风监督员都是本着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的心态义务监督,但一直没有工作待遇和补贴,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村纠风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
去年4月份,阳江市纪委监委出台了《贯彻落实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课题调研任务分工方案》,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专题调研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相结合,围绕中心选题开展调研。通过调研问卷,与各镇纪委委员、组织办负责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及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员、村纠风监督员座谈,并与个别村代表个别访谈,认真倾听农村基层工作现状及提议,深入了解该县农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情况,针对收集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一逐条分析,取得调研的预期效果。
该《考核办法》重点简单明瞭,突出问题导向,村务监督员以村监会为一考核单位,年终考核由镇纪委联合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实施,村纠风监督员由镇纪委直接考核,与村纪检委员的考核、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同步进行;该“两员”的考核均根据量化考核评分内容、加减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按分数高低排“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占参加考核人数的20%,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等次,其他的为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