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办好了,我很满意。”近日,江城区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在答复一起实名举报时,举报人林某高兴地对工作人员说。
林某反映的问题能够快速办理并及时答复,该区纪委监委新制订的《江城区纪委监委处理实名举报工作流程》(以下简称《处理实名举报工作流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流程明确规定了区分实名举报业务范围内、外信件的处置办法,将处理实名举报流程划分为五个节点,并详细规定了每个节点的工作内容、办理时限以及调查审查要求,实现办信闭环管理。
对来访人员,工作人员在接访点对举报人进行实名确认,录入信访举报管理系统,注明“属于实名举报”;通过来电举报的,即时进行实名确认;通过来信、网络方式举报或上级纪委交办的举报信,接信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举报人进行实名确认。确认实名后,业务范围外举报信由信访室工作人员按照管理职能与权限,在5个工作日内分流转办,并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举报人告知转办单位,重复反映的不再告知;业务范围内举报信移交区纪委监委案管部门分办,具体承办部门接到信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举报人进行受理告知,重复检举控告的不再告知。实名检举控告采取谈话函询方式的,1个半月之内办结;采取初步核实方式的,按照初步核实具体情况分类处置,其中,上级纪委交办的检举控告原则性在3个月内办结,特殊原因经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实名检举控告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通过现场或电话向检举控告人反馈调查结论,同时填写反馈登记表,由承办部门送信访室留存备查。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的,承办部门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承办部门应核查处理。实名检举控告自反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承办部门将调查结论、处理结果和反馈情况等资料移交信访室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逐件对照,准确“销号”。
另外,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还采取电话催、网上跟、发催办函等方式,对实名检举控告进行跟踪督办。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办结实名检举控告11件,办理质效与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