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阳春市严格落实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和书记讲话点人点事有关制度要求,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推进,逐一审阅每一份巡察报告,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立场鲜明点人点事点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推动整改责任落地落实。
点明思路为基层治理“治痼”。把标本兼治、推动发展作为巡察发现问题的最终目的。就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突出性问题,党委书记不但点名道姓指出被巡察的33个单位、109个村(社区)存在的86个问题及问题责任所在,更提出212项具体整改意见,对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分别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巡察办建立《书记讲话点人点事管理台账》,强化统筹协调,通过问题归口通报、提交专题报告、组织会商等,推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系统规范、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风险。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出台16项规范性文件;巡察办协同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累计开展监督检查66次,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发出二次整改函6次;市镇两级组织、财政等部门强化业务及纪律培训,开展各类培训近500次;被巡察单位落实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86项,阶段性整改完成率达100%。
点出问题为干部作为“画线”。把举一反三抓整改作为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手段,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每轮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及具体的整改意见建议,推动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牵头抓总、分类处置,有力传导整改压力。同时,把每轮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以市委通报形式印发至全市各单位,原汁原味反映书记点人点事情况及具体要求,并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通知》,点明共性的重点问题,推动全市党组织对照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未巡先改、全面整改,为全市党员干部履职履责、干事创业明标准、划红线。
关注民生提升巡察整改“温度”。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委书记围绕群众急难问题开展点人点事、关注跟进,对民生问题多次批示,助力解决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2018以来,以“书记点人点事”工作为抓手,推动办好民生实事共12件。如推动解决了河口镇6500人饮水难问题,河朗镇“垃圾围村”问题、新阳村村道烂了6年无人管的问题、石忽村饮用水工程3年未能交付使用问题,三甲镇某些村滥发津贴补贴损害村集体利益问题,石望镇石望社区人行道路灯“难产”问题,春湾镇8个村扶贫资金被贪污或侵占问题等。同时,着眼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立案16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清退各类津贴补贴及追回财政资金约359万元,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