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湾文化站站长黄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文体协管员专项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给予黄某开除党籍处分……”近日,阳春市纪委监委查办了一起侵吞补助款典型案件,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据了解,广东省为改变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文体人才缺乏、队伍薄弱的局面,自2013年以来实施文化惠民措施,在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行政村聘用“文体协管员”,并对他们给予适当补助。基层文化站是行政村“文体协管员”补助资金的使用、发放末端,是最关键一环。
阳春市春湾文化站竟然把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视为“唐僧肉”。据查,春湾镇文化站具体负责管理指导该镇25个行政村共25个文体协管员。2015年6月,上级部门将春湾镇这25人的2013年、2014年农村文体协管员专项补助资金共计73858.5元拨付到春湾镇财政专户,每人每年1477.17元,并要求把资金落实到各行政村和文体协管员手上。2015年9月7日,春湾文化站站长黄某以暂借文体协管员专项资金名义领取该笔资金,但一直没有发放。2015年9月23日,黄某陆续从该73858.5元中取出50000元用于女儿出生住院费用和后续摆酒席的费用,余下23858.5元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8年11月,黄某冒签各村文体协管员2013年度、2014年度补助签领表,以此冲销此前借文体协管员专项资金73858.5元。
收到线索后,阳春市纪委监委坚持快查快结快移,迅速启动协同办案机制,内部审理和检察公诉部门同步介入,无缝对接,在黄某主动交代问题的次日便完成了纪律处分和移送审查起诉,是新冠肺炎疫情时期解决留置难题的一次有效尝试。
“我们将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预防监督,强化对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保障涉农资金安全落地。”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扶贫领域线索的系统排查、集中研判、统一管理,确保有案必办、有腐必肃,同时加强扶贫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化基层扶贫领域警示教育,积极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