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把政治监督职能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市检察院扎实开展三大专项活动。
监督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落实,“检察为民”取得实效。把通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巡察整改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日常监督发现的检察机关在作风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列为问题清单要求市检察院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加以整改解决,推动市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检察为民”行动取得实效。如,市检察院着力围绕控申和案管对外窗口服务职能,健全和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便民窗口;做实“检察长接访”化解信访积案,市检察院领导信访包案14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用好“司法救助”,党史学习教育以来为因案致贫、因案增贫等8名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金85000元。
严把问题线索处置关,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见长效。以监督责任的担当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主体责任的落实,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与市检察院政治部、检务督查部有关人员组成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专班,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专班组长,负责受理研判市检察院教育整顿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的办结方式,跟踪督促各县(市、区)检察院教育整顿问题线索处理情况。教育整顿期间共审核把关检察干警自查自纠25人36个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人6个问题,立案1人。纪检监察组承办处置线索2条,对2人作出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推动市检察院建立健全19项规章制度,如针对“检察人员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市检察院分别制定了《关于整治检察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实施办法》《关于整治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整治检察人员违规参股借贷实施办法》;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制定了《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监督管理办法》;针对“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制定了《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离任检察人员从事律师执业的规定》等制度。
压实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推动纪律教育学习入脑入心。在市检察院202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会上,结合近年来查办的检察系统案例,指出检察系统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类型和特点,要求市检察院党组要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对廉政教育抓常抓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加强警示教育。市检察院在7至9月,各支部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通报的典型案件,召开反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对本地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通报,做好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务求纪律教育学习人人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