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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变了,使命不变”——江城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梁志成
文章来源: 阳江市纪委监委 江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2-27 11:34    点击:1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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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江城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江城区检察院干部梁志成的身份转变为江城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

“身份变了,职责变了,业务范围广了,工作要求也更高了。怎么办?调整、适应,恶补党规党纪知识,这是我转隶到纪委监委的第一件事。”梁志成感受到了一种紧迫感。在检察院时,梁志成曾先后在办公室、公诉、反贪部门工作,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他都是业务骨干。来到江城区纪委监委后,他的办公桌上一下子多了许多业务书籍,“以前检察院办案算是滚瓜烂熟,现在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要反复讨论、推敲,而且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跟过去在检察院时有很多不同。”梁志成抓紧一切时间学习。

转隶不久后,首场战役号角吹响。如何启动留置程序?如何打开案件突破口?如何有效衔接司法?一件件难题摆在面前。至今,梁志成对办理海陵岛试验区丹济村委会干部受贿案记忆犹新。

面对挑战,梁志成带领调查组迎难而上,迅速厘清办案思路,同步铺开各项工作。正当梁志成与同事们沉下心细致摸排时,发现涉案人员订立了攻守同盟密谋串供,案件办理遇到重重阻力,进展十分艰难,顿时陷入困局。“必须调整办案思路,快狠准突破案件,给群众一个交待!”梁志成带领调查组精准选取突破口,对被审查调查对象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劝说,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宣讲党纪国法,耐心细致与其交流思想……经过连续多日的温情感化和耐心劝导,打消了被审查调查对象企图蒙混过关的错误念头。最终,全部对象转变态度,如实交代事实,主动配合调查,案件顺利告破。

该案成为江城区监委成立以来第一宗使用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且全部被判处刑罚。作为采取留置措施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此案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多项新程序、新措施,将出现的新问题一一化解。在留置适用条件、执行方式和程序要求等方面,为江城区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起到了留置案件办理法治化、标准化、程序化的示范效应。

转隶两年来,梁志成与同事们攻坚克难,啃下一件又一件“硬”案,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个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我对检察机关怀着深深的眷恋与不舍,而今,摘下检徽、脱下‘检察蓝’,转隶后转变的是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是反腐败的责任和担当,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梁志成谈起已开启的监察征程,他心中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