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向阳东区东城镇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文章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03 10:16    点击: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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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向阳东区东城镇党委反馈专项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谭值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玲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副组长傅梦怡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阳东区委副书记陈志昌代表区委作督促整改发言;东城镇党委书记雷振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谭值对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科学谋划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深入落实。二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三不腐”一体推进、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要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认真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政治上推动解决问题,抓好集中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傅梦怡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东城镇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布置的任务。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部分项目未经审批已实施并支付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工程;部分项目为建而建,部分项目建成后疏于管理,未发挥实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主要是:“三资”管理台账设立滞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职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设立集体账户;集体“三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不规范。

傅梦怡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意义;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主管监管责任;三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四是狠抓问题整改,自觉用好专项巡察成果。

陈志昌表示,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明确指出了东城镇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明显不足,提出了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的整改意见。对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东城镇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要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雷振杰表示,对于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全盘认领;将聚焦整改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强化成果运用,助推乡村振兴。

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阳东区纪委监委有关同志,东城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部门及镇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及驻村第一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