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7月19日,中共阳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党组开展巡察。2024年9月10日,中共阳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巡察发挥效果的关键所在,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主动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细化分解任务,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带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制定标本兼治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认真剖析根源,明确整改工作方向。注重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明确解决思路,切实推动整改的预期效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能职责方面
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至今,我局党组共开展了5次意识形态专项分析研判工作专题会议。会上针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认真研究解决了当前重要网络舆情,做好网络回复,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
2.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制定了《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党组2024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在述职报告中单独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3.严格做好宣传阵地管理。对宣传阵地进行全面排查,将不符合规范的内容撤换,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一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部署下一步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由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开展专项谈话,督促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查找不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提高办理环评审核审批效率。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环评审批培训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和综合素质。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共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交流10次。二是积极对接中远海运重工华南基地项目、海洋牧场项目等项目服务对象,实时掌握项目动态,指导服务对象按程序办理环评资料。
6.强化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监管。一是约谈了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厂存在的问题并就数据异常问题进行溯源。严格要求该厂要积极配合有关整改工作,加强对设备设施维护修复,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开展系统监管。三是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日均值超标(异常)情况,立即到现场核查排查,了解故障原因并督促污水处理厂即时整改。目前闸坡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7.督促落实入海排污口备案工作。2024年6月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对辖区内入海排污口进行现场检查,督促责任主体进行入海排污口备案。同时,在执法工作中开展现场宣传引导,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督促责任主体尽快完成入海排污口备案。截至2025年8月,我区所需备案的56个入海排污口已全部完成备案。
8.严格实行信访工作闭环管理。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信访业务培训,深入学习《环境信访办法》和《信访工作条例》。二是实行信访闭环管理,存档信访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完整记录和反馈。严格按照信访处理工作流程,对每件信访事项按规定登记、受理、办理和反馈,并提交局领导审批。
9.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执法效能。巡察以来,我局投诉信访案件按时办结率100%。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完成整改2件,整改完成率100%。发出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罚没金额11万元。
10.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力度。定期抽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将有关情况存在问题发函到相关部门,并按时核查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区131条自然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100%,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有97条(其中一体化设施50条村,人工湿地设施31条村,资源化利用设施16条),接入污水厂31条村。污水处理设施共93座(其中一体化池42座,人工湿地设施32座,资源化利用设施19座),正常运行率72%。
11.加强对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2024年下半年,我局出动102人次对养殖户普及海水养殖绿色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养殖户建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2025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工作人员进海水养殖场重新核查登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养殖户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发放海水养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单,让养殖场了解海水养殖尾水的排放标准,并按要求执行。二是我区共有陆基水产养殖户91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养殖尾水治理完成率90.6%,正常运行率95%。三是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主管部门加快养殖尾水核查进度,责令养殖尾水排放不达标的养殖户和未建设尾水治理设施的养殖户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养殖尾水治理全覆盖,切实维护海洋生态环境。
(二)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方面
1.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审议通过了《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针对不同谈话对象谈话提醒内容不同。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全年开展谈心谈话(含集体谈话)共90人次。
3.扎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一是我局召开全体人员警示教育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就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严守纪律底线、做到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开展集体谈话。二是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员大会,并就相关文件中指出问题做履职尽责警示教育和谈话。
4.及时按规定将银行利息上缴财政。我局已将银行利息收入1753.68元按规定上缴财政,并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学习。
(三)关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日常管理等方面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7次。
2.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杜绝未经党组会议动议就确定推荐人员情况。开展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时,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规定的范围内充分酝酿协商,在党组会动议时就意向人选进行专门讨论研究;开展个人谈话推荐和民主推荐后及时召开党组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确定,再报上级审批。
3.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我局全体人员已在公安部门完成登记备案,全部证件集中保管,确保后续全部因私出国(境)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4.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三会一课”要求。将“三会一课”与党员的政治学习、党性教育相融合,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并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记录内容。
5.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利用党组会和支部大会上认真学习《县以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2025年2月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开展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预期效果。
6.规范支委换届选举行为。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加强培训,熟悉换届选举流程,避免因业务不熟悉出现程序上的漏洞,为今后的换届工作打好基础。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认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继续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把准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把省、市和市局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和制定整改相关制度文件,把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根本性工作,使制度建设由虚变实、由无形到有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强化干部监督。坚持从严治党,确保全体干部在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纪律的执行。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不懈怠、压力传导不递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整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岗位培训、专题研讨、案例评析等方式,引导执法人员及时掌握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执法监管的核心知识和内容,夯实执法理论基础。
(五)把“当下改”和“长远立”结合起来。要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注重由“点的整改”到“面的提升”,实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实效,全力助推海陵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海陵分局党组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