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7月19日,中共阳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3日,中共阳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直面巡察发现问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建立《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现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带队开展调研督导,督促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巡察整改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强化举措,提升巡察整改质量,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
1.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汇编成册,印发给各班子成员、各分局、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并安排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学习。二是多次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责等报告内容,由组织人事干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落实报告要求。三是加强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四是制定印发《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五是强化宣传阵地管理。明确宣传阵地维护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线上线下阵地维护管理。组织人员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宣传阵地进行全覆盖检查,纠正修改宣传板报4份,同时及时更新党建宣传栏、宣传海报内容。
3.抓好政治建设。一是通过党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思想认识。二是将202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整理汇编成册,推送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及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党员干部开展自学。三是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科室(单位)负责人与科室(单位)人员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层层压实责任。
4.推进“百千万工程”。一是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成立阳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阳江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简易鉴定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推动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主题宣传、“执法+普法”、生态环境“五进”活动、线上宣传等形式,普及政策并发布典型案例,强化“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举办全市业务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按月组织行政处罚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情况排查,加大线索筛查力度。2024年全年排查各类线索1132条,对符合条件的9条线索启动赔偿程序。2025年1—6月,排查线索625条,办理案件7宗(其中1-4月办理5宗,在全省排名第3)。二是推进省级考核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各分局开展问题排查并推动整改。加强省级考核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定期向县(市、区)政府通报达标情况;针对2024年超标断面,督促制定“一区一方案”,明确污染防治任务及责任单位。开展省级水功能区优化调整,邀请省环科院技术团队指导,已形成优化成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争取按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目标。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全市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落实环保责任。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4年阳江市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2.6%,达到考核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生风河黑臭水体纳入阳春市岗美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期进行整治,同时通过清淤疏浚、加强生风河周边环境监管,从源头上根治水体黑臭问题,已通过上级评估验收完成整治。四是推进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加强督导检查,局领导多次带队到江城区、阳东区、阳西县、海陵区、高新区调研检查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情况、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情况。加强海水养殖尾水水质监测,多次组织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尾水抽测,并将监测结果反馈分局跟进处理,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管理,印发工作文件规范备案流程、发出提醒函压实治理责任。截至2025年8月4日,“全国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登记的671个历史在用排污口全部完成备案,完成率100%。同时,邀请专家团队调研,优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组织市、县、镇三级单位外出学习先进治理经验,探索“低投入、易维护、高效益”模式;推动阳江市寿长河流域水产养殖场水环境治理示范基地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5年6月,全市完成海水养殖尾水治理面积10.9875万亩,未治理面积0.7625万亩。五是推进监测能力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争取2025年省级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阳西县、阳春市监测仪器采购及计量认证扩项;市生态环境监测事务中心2023—2024年获省级监测能力建设资金377.1万元,采购设备57台(套)及业务用车1辆。推进实验室改造,市生态环境监测事务中心监测用房实验室改造(首期)投入200万元,2025年5月已施工,工程量完成70%;二期改造拟申请100万元列入2026年预算。推进资质认证与人才培养,阳东区监测事务中心2024年12月取得计量认证资质(77项94参数);市生态环境监测事务中心计划2027年底前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2028年底前具备地表水、空气、噪声等61项监测能力;实施人员培养计划,2025—2028年分批次选派11人赴广东省阳江生态环境监测站跟班培训,同步参加上级组织的“环保学习论坛”“质量管理培训”等,提升业务能力。加强社会机构监管,2024年和2025年对第三方监测机构全覆盖检查,立案查处1宗;2025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强化法律底线与诚信检测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严控数据质量。对省通报的监测机构加强监管,相关分局由于受人员、资质、时效性等制约开展少量监测业务,同时通过实验室检查、盲样考核等措施强化质控。
5.落实上级改革部署。一是在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二是将借调的工作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
(二)关于管党治党,纪律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印发《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台账,及时更新,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每半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初向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市委报送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三是强化纪律教育。多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多次组织开展集中谈话提醒,局党组书记和局长分别与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邀请专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同时通报系统内3名干部职工发生严重交通违纪犯罪问题。
2.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筑牢思想根基。二是落实立行立改。2024年6月1日完成停车场清退并封闭出入口,地块归还原出借方;市环境科学学会及企业派驻的3名工作人员已搬离或返回原单位办公,不再协助承担局内工作;我局已不再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三是加强信访投诉处置工作。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开展业务培训,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办理流程。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共调处环境信访投诉2775宗,处理率100%。四是严抓干部作风与纪律约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作风问题,对相关人员严肃批评并责令书面检讨;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成立机关作风监督检查小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修订印发《考勤、请(休)假和出差管理制度》,2024年9月起实施考勤打卡,每月通报考勤情况。五是规范公车管理与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室、执法科及直属单位分别负责机要通信、应急、行政执法及本单位公务车辆管理,落实用车审批手续并建立台账。同时根据编制空缺及工作需要,计划购置公务用车4辆。
3.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局工会对2020年以来发放的节日慰问品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向非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情况,要求非工会会员退还领取慰问品涉及的金额,并于2024年7月8日前全部退返至局工会账户。二是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局党组书记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同时及时退回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项目中标单位已于2024年12月3日全部完成退款。
4.规范培训开支管理。组织学习《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单位负责人与具体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工作,提高工作严谨性和责任心。及时退回多支付的培训费,项目中标单位已于2024年11月27日退还。
5.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印发实施《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10余项专项方案,覆盖饮用水水源地、排污许可、入河入海排污口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涉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9月,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突击查处5家问题机动车检测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2024—2025年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0家,立案16家,移送公安机关5家,函告取消资质4家。2025年,聚焦国考断面畜禽养殖污染和海水养殖污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畜禽养殖场(户)209家、海水养殖场55家次,排查入海排污口63个次。强化常态化监管,水与海洋科等科室通过月度通报、专项评估推动问题整改。推进检察建议办理闭环管理,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分局检察建议办理落实情况,2020—2023年全系统办结检察建议书34份,2024年以来办结4份,办结率100%。二是严格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从严审理案件,确保主体适格、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降低败诉率。通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咨询上级部门或专家意见、强化培训与执法能力建设、开展专项行动、专项执法帮扶行动等形式,提升案件审理水平、执法能力水平。三是把好案件审核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提高法治意识。局党组书记约谈高新分局原任党支部书记、局长和副局长,同时对局班子成员、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以及现任高新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学习,举一反三,严格把好案件审核关。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项约谈。
6.加强市环境科学学会监管。一是加强与市环境科学学会沟通指导,明确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学会的日常联系工作。市环境科学学会已于2023年7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强调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对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召开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阳江市环境科学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研究决定由学会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并于2025年4月10日完成更换,领取新的法定代表人证书。三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违规兼职取酬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有关人员进行退款。同时发出提醒函,督促市环境科学会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截至2025年8月,已有3人完成清退,2人部分清退,并结合个人实际制定了退款计划。
7.配合纪检组落实监督职责。一是印发《关于梳理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台账的通知》,要求各分局梳理报送2024年以来召开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二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和属地纪检监察部门沟通联系,邀请列席参加各县(市、区)分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三是认真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时与纪检组沟通,召开党组会补定相关同志2022年度考核等次,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并已向市财政局申请补发扣减的工资。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阳江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阳江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书面请示汇报,会后及时将情况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三是规范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科室(单位)—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逐级把关”原则进行审批确定,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规范。
2.严格选人用人,加强干部管理。一是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对组织人事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严谨性。完善收领文件登记工作,做好文件资料审核把关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对拟提拔的1名干部开展延伸考察。四是加强干部交流,制定重点岗位干部交流工作方案并逐步稳妥推进。目前,3名同志已调整岗位。五是加快清退借调人员。2024年7月前已妥善安排好9名借调人员。
3.严格干部档案审核。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了人事档案管理能力。二是组成市局核查组,积极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原单位以及干部本人联系沟通,了解核实干部档案相关情况。三是针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的问题,与干部本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强化制度学习与党务培训。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夯实政治生活制度基础。二是严格组织生活与民主评议。各党支部按要求开展2024年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并带头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中,按不超过党员总数1/3比例评定优秀等次。机关党委定期调度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督促制度刚性执行。三是严肃功勋表彰管理。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研究同意撤销1名同志“市生态环境局优秀党员”称号并收回证书,2024年6月26日印发撤销决定,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5.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强化制度学习与流程规范。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开展谈话提醒,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规。二是规范转正与接收流程。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重新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2名同志预备党员期满按期转正;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重新表决同意接收1名同志为预备党员。三是加强党组与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党组会议研究审核2名预备党员转正事宜,机关党委随后召开会议逐个审议表决通过,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四)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一是健全采购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日常办公物资(服务)采购和监督领导小组,明确采购范围与程序,压实管理监督责任。二是规范采购流程与信息公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公开采购意向、招标中标及合同公告等信息,确保程序合规、过程可溯。三是提升采购人员专业素养。组织专题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文件,提升采购人员政策熟练度与法治意识,筑牢规范采购基础。
2.严格落实党务公开。一是修订完善《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务公开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及形式,明确机关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是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是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二是对我局党务公开栏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一是强化问题整改与督导核查。配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核查,向属地政府通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不到位、设施运行异常等问题,要求举一反三排查整改;联合省核查组抽查阳东区、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反馈问题并督促落实。二是推进设施建设与运维提升。江城分局、阳东分局分别对指出问题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回头看”,督促完成整改。五家村泵站已基本完成建设,岸东村委会第二自然村开展了日常管护工作。平岚村委会南宁村、中安村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成,并督促第三方日常运维公司加强设施运维管理。三是严格整改成效核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对巡察指出存在问题的自然村开展了核查,核查现场治理情况良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为阳江打造绿能之都、建设海丝名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阳江实践筑牢生态根基。
(一)持续深化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始终秉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视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的使命担当一抓到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实施精细化分类施策。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建立常态化复查机制,定期“回头看”,从根源上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阶段性目标,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问题得到彻底、全面整改,让每一项整改成果都经得起检验。
(二)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长效管理体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全方位梳理现有制度。对于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不合时宜的制度,迅速启动修订程序,确保制度的时效性与科学性;对存在制度空白的领域,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科学严密的制度笼子,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制度层面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成果运用,助力阳江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紧密围绕阳江“更好承接大湾区辐射、打造西海岸重要支点”的战略定位,把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整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以改革发展稳定成果检验整改成效,为阳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保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2882851;邮政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邮政编码:529500;电子邮箱:yjshjbhj@163.com。
中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