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8月14日,中共阳江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委员会开展了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2025年10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等重要内容,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上。
(二)加强工作统筹,拧紧责任链条。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积极发挥“头雁作用”,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复盘,举一反三,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
(三)强化督促指导,推进整改落实。局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定期研判、逐项推进、销号整改,强化对整改责任、整改进度、整改效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不折不扣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落实公安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
1.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每半年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专题调研5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制度和通报制度,让意识形态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传递工作压力,防止出现责任空转、落实不力的情况。加强工作统筹,制定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
2.提高执法办案质效。2025年全区立刑事案件119起,破刑事案件92起,刑事破案率达77.3%,破案率明显提升。其中立盗窃现案30起,破盗窃现案26起,盗窃现案破案率为86.67%,全市排名第二,超全市均值(81.87%)及全省均值(84.89%)。立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40起,破案19起,破案率为47.5%,全市排名第二,超市均值(44.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对案件的接处警、受案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及移送审查起诉等执法环节加强把关和监督,提高案件质量和行政案件诉讼能力和水平。2025年10月至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0。
3.推进两法平台移送案件办理。2025年12月24日接收其他单位移交过来的戴某、梁某涉嫌未经审批挖土取石并破坏国家二级生态林一案。经过调查取证,于2025年12月30日立案进行侦查并刑事拘留涉嫌非法采矿罪、妨害作证罪嫌疑人3人,2026年2月4日,对该3名嫌疑人执行逮捕。2026年3月30日,本案移送检察院起诉。
4.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升工作作风。办案部门组织重温学习集体议案制度,强化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法制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在日常案件审核和监督过程中,加强集体议案落实情况监督。加强问责,诫勉处理1人,提醒谈话3人,支部党员大会通报问题1起。
5.提高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研究制定涉游客警情处置工作指引,组织民辅警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交管部门协作,联系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6.加强涉黑恶线索侦办。针对未办结的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成立工作专班,提升涉黑恶线索办结能力。加强案件摸排力度和证据收集,重新梳理案情,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走访现场,寻找相关证人,有序推进案件侦办。
(二)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群众反映急难愁盼问题,财务制度执行方面
1.加强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加强从严治党工作统筹,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会每半年专题研究从严治党工作,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精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拧紧从严管党治警责任链条,巡察整改以来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0人,立案1人。三是严格干部提拔和党员发展审查程序,党委研究任免干部和接收中共预备党员均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党委会充分讨论、逐一表态审议,杜绝“带病提拔”干部和发展党员。
2.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解决群众反映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投诉案件处理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党委会每半年专题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加强信访投诉案件分析研判,全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二是安排2名法学专业民警到法制(信访)部门工作,加强学习,提高信访民警的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狠抓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落实局领导接访回访措施,提高信访案件化解率。三是深入开展局开展刑事案件久拖不决问题整改工作,压实办案责任制,提升办案质效,压减久拖不决刑事案件数量。
3.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治理。一是针对涉案财物建立“一案一档”,进行分类梳理,加快推进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211.68万元扣押资金进行梳理并按规定处置,关联涉案人员140人,发还12.65万元,没收180.09万元,移交检察院18.94万元。二是对4宗案件共187项涉案物品进行处理整治,全部按规定处理。
4.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监督。强化制度学习,将各类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清理不合理采购条款,加强对委托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健全采购监督机制。
5.收回应收账款。核销应收账款283.96万元,其中追缴5.76万元,补充完善凭单涉及金额278.2万元。核销9名工作人员借款共8.5万元,追缴5.5万元。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5辆警车、1辆公务用车办理报废核销及资产撤销手续。将6块土地或建筑物以名义价值入账处理。报废处理2艘执法艇并在国有资产系统中核销,另外2艘执法艇以名义价值入账进行财务入账处理。对闸坡派出所办案区智能执法办案管理平台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台账。
(三)关于重要规章制度执行,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重要规章制度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制度执行。一是召开会议学习分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做好发文把关和监督,明确事关中长期实施方案没有提交党委会研究审定的一律不予发文,集体提醒谈话3人。二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书面检讨1人。三是对局党委工作规则进行修订,重大疑难案件按照局集体议案制度执行。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质量“月抽查、季巡查”并通报,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确保考评工作务实高效。
2.党组织按规定换届。根据实际情况对党支部进行撤并,撤销10个党支部,成立3个党支部,保留2个党支部,完成党支部班子选举和换届工作。
3.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党员大会对未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没有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进行通报,严肃开展批评或自我批评,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4.合理安排干部岗位。优化人员配置,科学统筹警力,合理安排内设机构负责人。8个内设机构共27名负责人全部在本部门任职。杜绝出现内设机构负责人长时间脱离本职岗位情况,有效降低队伍管理风险。
5.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严守选拔纪律。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对存在问题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熟悉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印发和贯彻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廉政“双签字”和任前档案审核等制度,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归档。
6.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管档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项治理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回头看,审核认定18份干部人事档案。
7.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制定警务辅助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登记备案工作。二是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未收缴登记的证件全部收缴集中保管。三是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核把关,将全部警务辅助人员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报备库,有效杜绝未经审批出国(境)问题。
(四)关于拨缴工会经费方面
多次与财政等部门沟通,争取财政支持,着力保障工会经费,2024年工会经费未拨交部分已成功拨交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认识。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巡察整改是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要把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到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抓好全面整改。一是高度重视涉黑恶线索,不断提升涉黑恶线索办结能力,加强案件摸排力度和证据收集能力。针对1条涉黑恶线索未办结问题,争取2026年6月前办结。二是针对尚有3名人员借款6.2万元未完成核销问题,加强追缴,确保全部追收入账。
(三)深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履行日常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问题通报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提升质效,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3889100;邮政信箱: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旅游大道中70号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政工室,邮政编码:529500;电子邮箱:hlfjzgs@163.com。
中共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