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阳江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10-09 15:21    点击:1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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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上旬至2021年1月上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城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提高整改落实的政治站位

 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城投集团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市城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永贵同志代表集团党委表态“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要求集团全体党员干部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和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3月下旬,集团党委积极研究整改工作有关事宜,并于4月2日专门组织班子成员、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成立以周永贵同志为组长,集团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及直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跟进等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共6场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认真梳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制定了《市城投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单位)及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并要求对巡察整改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快速行动、真抓实改、改出成效。5月25日,结合廉政谈话提醒活动,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分管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开展谈话提醒,要求责任领导要对标检查,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6月4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指明方向。

 (三)持续跟踪问效。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5月21日,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及问题整改相关直属单位作阶段性整改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并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研究对策,努力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二、聚焦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市城投集团党委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检视,认真梳理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认真的问题整改

 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领导带学、专题学习等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2021年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1场次,开展领导带学督学11场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系统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集团工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组、组织秘书组、宣传会务组、提案审查组等工作小组,推动职代会筹备工作落细落实,下步将根据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长期不力的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制度。集团党委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定期安排,有力推进。三是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今年4月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1次、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1次,通过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总结了第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重点,营造了良好的意识形态工作氛围,确保集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平稳的态势。四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组织集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整改。整改后,各部门、各单位、各支部能定期学习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认真的问题整改

 一是按要求每年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同时注重抓好考勤、笔记、档案等环节落实,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1场次。二是印发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要求集团党委严格执行实施,2021年以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5场次。三是印发了《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5.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滞后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集团党委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印发实施,及时组织各部门及直属各单位学习该办法,提高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水平。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2021年4月印发了《2021年党建工作指导意见(一)》,要求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是加强“三会一层”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基本规章制度45项,进一步规范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运作,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6.关于原主要领导长期擅自决定重大项目投资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大对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的回收力度。截至2020年8月31日,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安全回收。二是加强对理财产品的风险管控。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资金管理办法》等重大项目投资相关制度。自相关制度实施以来,集团重大项目投资均能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无发生重大投资风险事件。

 7.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要求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通过个人自学或集中学习的方式,加强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不搞“一言堂”,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21年以来,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末位表态规定,无率先表态的情况。

 8.关于非党总支委员参与党总支委会决策的问题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参会人员范围和表决人员范围。二是加强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确保制度刚性执行。2021年以来,集团无发生非党委委员参与党委会决策的情况。

 (二)关于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突出方面

 9.关于制度建设不认真的问题整改

 一是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于2021年7月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办法》。二是按照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要求,集团党委认真梳理并制定了《党建带群建工作实施办法》、《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实施办法》等11项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目前制度的执行情况较好。

 10.关于个别下属单位工作作风拖沓,慢作为问题突出的整改

 2021年6月集团党委下发《关于对集团有关单位作风问题的通报》,对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书面检讨并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

 11.关于长期违规接待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集团公司印发了《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相关接待需附接待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接待报销审批程序。经自查,2021年以来,集团和各子公司商务接待均附有接待清单,无发现违规接待行为。二是进行通报批评。2021年6月,集团党委下发《关于对集团有关单位作风问题的通报》,通报批评了有关下属公司长期违规接待问题,并要求作出书面检讨。对此,有关下属公司对违规接待相关问题开展自查,对作风问题进行反思和检讨,并向集团公司上报了《关于违规接待的检讨书》。

 12.关于长期违规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问题整改

 目前,集团公司已按《阳江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中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有关要求,规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

 13.关于虚增利润骗取绩效年薪的问题整改

 一是集团公司已核实了2018年实际净利润指标以及实际发放年薪情况。经核查,为保证集团公司有序推进各项目建设,集团公司下派相关管理人员到项目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开展工作,并明确派驻项目现场的相关人员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等费用由项目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支付。二是制定了《薪酬管理办法》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绩效年薪的发放。

 14.关于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津贴补助发放专项检查。2021年3月,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开展津贴补助发放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单位对违规发放补助的项目开展检查整改,并于2021年7月1日整改完成。二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021年4月,集团公司制定并下发了《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集团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的限额标准。

 15.关于违规决定工会费收取标准、长期未收取工会费问题的整改

 集团工会进行了换届,新一届工会已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开展工会工作。根据市总工会指导意见,集团工会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工会会费,并按规定上缴市总工会。

 16.关于违规发放困难补助的问题整改

 一是进一步核实资料。2021年7月,集团工会专门约谈有关人员,向其传达巡察整改问题反馈意见,并核实相关情况。下步将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符合困难补助条件,则向市委巡察办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如不符合困难补助条件,则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其退还违规发放部分的困难补助。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使用和支付管理,目前集团工会正在制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待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交集团党委审议;目前公司无发现其他违规发放困难补助的情况。

 17.关于违规借款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违规借款追缴力度。集团公司定期到借款方追缴,并分别于2020年9月、2020年12月以及2021年4月发出追缴借款公函催其还款。目前集团公司正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该事项。二是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重大经济事项能坚持先党内后提交原则,借款相关行为严格按规定报批,2021年以来未再新增任何违规借款。

 18.关于经营收益未能及时回收的问题整改

 一是集团下属市智慧城市公司制定了《追缴欠缴停车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由追缴小组成员对车辆张贴“欠费温馨提示”、“欠费提示”大红报,督促其缴费。二是进一步核实了智能收费项目自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10月欠费订单金额,目前已发函至市公安交警支队请求提供欠费车辆信息,该项工作正在跟进中。三是加强对停车欠费追缴的宣传报道,在阳江日报plus、阳江停车易等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分别发布了关于停车欠费追缴报道、停车欠费车辆信息。四是开通了微信二维码和粤省事葵花码的现场自助缴费方式,方便车主现场缴费,切实提升了缴费率。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滞后,选人用人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9.关于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整改

 2021年,集团各支部认真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与党员们共同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走在前做表率,充分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增进了同志间思想交流,密切了上下级关系。

 20.关于对党员疏于管理的问题整改

 2021年3月以来,针对“对党员疏于管理”的问题,集团各支部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细则,组织开展员工党组织关系排查。经检查,有关直属企业人员已于2020年8月28日起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暂无发现各支部党员关系未及时转入情况。集团党委要求各支部加强党员管理,认真审核新进人员的组织关系相关资料,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21.关于党费收缴打折扣的问题整改

 2021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支部核查2015年至2020年期间(重点自查2015年至2016年期间)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经核查,在党费收缴方面,由于各支部当时没有按规定把绩效奖金部分纳入党费计算基数导致少缴。对此,2021年5月底,各支部进行了党费补缴,并汇至市国资委党委党费账号。在党费管理方面,近年来,各支部已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缴党费,并落实专人收缴党费管理,建立台账,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

 2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一是印发了《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集团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要求集团党委和各支部在讨论发展党员问题时,要逐个听取汇报,逐个进行表决。经自查,2021年以来,集团党委和各支部在讨论发展党员问题时,已逐步按照规范执行。

 23.关于超越权限任免干部的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印发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自相关制度印发以来,集团公司能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权限执行,没有发生超越权限任免干部的情况。二是加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负责人事工作的相关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切实增强集团党员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4.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报备的问题整改

 一是按规定执行事前报备。在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任用事前报告工作的通知》印发后,集团公司中层干部任职均能按文件要求向市国资委进行事前报备,经市国资委同意后进行任命。二是印发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任用事前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干部任用文件规定给领导干部和人事工作人员学习。

  25.关于未经民主推荐就确定考察对象、长期未经民主推荐和考察直接任免干部、未经任职公示程序直接任职的问题整改

 一是完善人事相关制度。印发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经自查,自该办法印发以来,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拔任用,有关中层干部任用均按有关规定事前报市国资委同意。二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职工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切实增强集团党员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拔任用,任用前报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后由集团党委决定任用。

 26.关于连续违规破格提拔个别干部的问题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组织集团班子成员及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通过学习切实增强集团党员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范。集团公司干部任用工作已严格按照干部任职年限进行时间计算,无违规破格提拔的情况。

 27.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一是集团公司已于2020年与原须回避的有关部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通过学习切实增强集团党员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对集团及各下属单位是否还存在执行回避制度不严的问题开展进一步排查,同时排查了集团及各下属单位同岗位轮岗情况。经排查,无发现集团各部门、下属子公司存在执行回避制度不严的问题;无发现集团各部门、下属子公司干部职工在同一岗位任职连续超过十年的情况。

 28.关于长期擅设岗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根据市国资委《关于阳江市恒财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集团公司不设董事会秘书。二是规范职级岗级管理,2021年5月,印发了《阳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级岗级管理办法(试行)》,取消了企业行政级别。

 2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滞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未能压实到人的问题整改

 成立了以周永贵同志为组长,张勋武同志为常务副组长,许绍棉、陈敏胜、何健荣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30.关于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问题整改

 一是配齐集团纪委班子成员。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集团纪委班子,目前集团有纪委委员3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二是加强内部廉政风险管控,集团公司进行内设机构改革,设置纪检监察部、风险管理部,纪检监察和风控力量逐步充实。三是配备纪检监察干部,2021年集团通过竞争上岗的形式,配备纪检监察部副经理1名,目前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有副经理1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1名。同时,集团近期已面向社会发布专业人才招聘信息,公开招聘纪检监察部负责人(审计专业)1名,目前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

 31.关于不重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整改

 一是开展谈话提醒,集团公司围绕4.25涉黑案、个人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分管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与所在支部党员开展谈话提醒活动89人次。4.25涉黑案发生后,集团公司及时组织市河砂公司开展廉政谈话,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案示警。通过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交流思想,增进沟通,有效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廉洁自律情况,增强干部廉洁从业意识。二是在党委会上及时宣布了涉砂违纪干部处分相关文件。三是开展廉政教育,联合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公司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主题为《加强清廉国企建设 筑牢廉洁从业防线 推动国企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36人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33人次;组织参观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31人次。四是加强对市河砂公司党建工作、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共开展调研7场次,指导该公司制定了《河砂销售管理制度》、《砂场驻点员工管理制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五是召开以案说纪专题会议。2021年5月24日,组织集团全体党员、本部职工召开以案说纪专题会议,对周湘东违纪违法案深度剖析,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镜鉴作用,让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闻警自省、拒腐防变。2021年7月23日,市城投集团纪委书记陈敏胜同志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明形势、讲廉洁”主题,组织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升抵御风险能力。

 32.关于长期无视审计整改要求的问题整改

 印发了《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相关接待需附接待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接待报销审批程序。经自查,根据新的商务接待管理办法,集团和各直属单位商务接待均附有接待清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巡察整改,市城投集团党委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下一步,市城投集团党委将继续推进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政策方针,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建立完善工会管理相关制度机制,推动集团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治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加强工作的分析研判、检查指导,守好筑牢主阵地,确保集团意识形态领域平稳可控。督促指导集团直属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强化执行保障,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和要求,强化对关键业务、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把好制度关、财务关,避免违规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使用和支付管理,制定完善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欠款、欠费收缴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克服“重计划安排、轻跟踪问效”的漂浮作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问题为导向到群众中去,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做到调查实、研究深。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切实帮助集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杜绝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发生。

 (三)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继续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带头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推动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遵守和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相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三不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六必核”等规定,提高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把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压力向下层层传导。加快招聘进度,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按规定要求在各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利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进“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为集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城投集团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2-2886916;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市城投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29500;电子邮箱yjhcrs@126.com。

 

 

                                  中共阳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