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统领,压实整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市医保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市委领导在听取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高度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上来。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一步认识到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各项工作总体评价,是客观公正的。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坚持联系个人思想、职责和作风实际,切实把巡察作为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在积极整改问题的同时,要突出制度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医疗保障等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成立机构,强化整改统一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整改任务跟踪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巡察整改期间,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了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8次党组扩大会研究布置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落实,加强了整改方案制定、组织专题学习、整改工作跟踪和推进等每个环节的组织和领导,有序推进每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制定台账,落实整改职责分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医保局党组及成员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对标巡察反馈的三方面18条具体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职责分工下发到相关科室,收集初步整改意见,制定《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压实每项整改工作责任,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部门负责,件件有人跟踪落实。并对整改实行 “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四)履职尽责,同心协力推进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学习和督促指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工作职责,认真推进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按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巡察整改期间,为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先后组织的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5期,以宣传栏、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巡察整改工作信息4次;为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治根本、管长远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35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抓好整改
(一)在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
1.针对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和中央关于医保工作重要会议精神不全面不到位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二是通过局党组扩大会形式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2019年1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人事干部业务知识水平,明确医保工作思路;三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传达中央、省、市文件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
2.主动谋划推动工作不足,落实机构改革任务还存在短板
(1)针对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压实了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参照兄弟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市实际,不断完善设立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方案;三是巡察整改反馈会后,市医保局多次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积极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设立工作;四是积极加强与编制部门沟通,先后两次提交成立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请示,积极协调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设立相关事宜,加快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设。
(2)针对医疗保障制度机制建设滞后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由医保、公安、卫健、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牵头实施医保基金多部门协同监管;三是我省尚未建立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披露制度,省将实施省级统筹,市医保局暂未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待省建立和完善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后,市医保局将参照建立相关制度;四是市医保局做到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建、学习、议事和内控管理等制度。
3.基金监管力度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要求还有差距
(1)针对防范化解风险力度不足,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大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落实开源节流措施,增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收入,调整乙类药品自付比例,调整异地就医相关政策,通过开源节流,进一步增加基金可支付能力;三是调整分值库,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析测算病种结算数据,调整不合理病种分值,新增中医病种,扩容基层病种库,目前初步调整的病种分值库已进入征求意见的阶段。
(2)针对资金监管规范化建设滞后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是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报考申领行政执法证,目前已有8名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三是研究制定了《阳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阳江市医疗保障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阳江市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
(3)针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不力,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处置宽松软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重新梳理违规费用,函告医保经办机构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医疗费用予以追回,现已追回全部违规医疗费用;三是举一反三,以4月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欺诈骗保面临的法律风险;四是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召开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工作会议,提高各定点医药机构法制意识,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针对未能及时传达学习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文件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经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后,市医保局立行立改,加强2019年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三是做到举一反三,形成学习机制,及时传达2020年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文件精神,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
(2)针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缺位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班子成员就自身存在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学习;三是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专题调研,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四是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完善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按要求制定完善了《阳江市医疗保障局新媒体平台内容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三是严格加强新媒体平台内容的审核发布管理,加强了对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审核把关。
(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1.针对违规以培训费名义发放专家检查补贴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培训费等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范围列支各项费用;三是进一步明确专家劳务费标准的参考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开支劳务费;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培训费、专家检查费、差旅费等相关事项的规定,不使用培训费的标准开支专家检查费。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为民服务存在短板,应保未保、应助未助问题依然存在
(1)针对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实施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提供困难人员的银行账户信息,将相关待遇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拨付至困难人员银行账户;三是要求各县(市、区)医保局协调各街道、乡镇部门,由街道和乡镇部门协助提供困难人员银行账户,再将相关待遇拨付至困难人员本人账户;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实行信息共享。
(2)针对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认定程序违规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要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阳江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阳民〔2017〕51号)规定,做好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对象认定工作,明确认定流程、规范认定程序;三是对于检查中发现缺少资料的因病致贫对象,各县(市、区)立即按规定落实整改;四是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针对城乡居民住院保障水平低于国家规定标准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结合医保职责落实医保基金节流措施,调整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和城乡居民医保市外就医报销比例,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可支付能力。三是推进基层病种促进分级诊疗,目前初步调整的病种分值库已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
3.针对“一把手”违规直接分管财务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深入反省自身存在问题;二是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明确财务职责分工;三是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各项开支均由各业务科室提出计划需求,经分管业务副局长、局长审批后再实施。单项开支超过1万元的,提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四是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流程,由支出事项经办人填写报销表以及提供相关文件票据等,经办公室、财务部门审核,经分管副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不到位
1.针对个别干部任免没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是深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回避规定学习,严格相关纪律;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个别人员借出证件长期不归还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学习,严格相关管理制度;三是落实制度,严格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
3.针对执行支委会会议纪律不严肃,支委会领导职能弱化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组织班子成员、支委深入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严明支委会议纪律;三是严格执行支委议事制度,充分发挥支委会领导核心作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针对谈话提醒走过场问题
一是市医保局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谈话提醒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流程;三是运用好“谈话提醒+”,适时加强干部职工的谈话提醒,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四是落实谈话提醒人员分类,有针对性开展谈话提醒,杜绝谈话内容千篇一律、出现走过场。
三、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取得长久成效
当前,市医保局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市医保局党组将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继续从严从实抓好持续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长久成效。
(一)继续抓好后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是项政治任务,整改成效必须要长期坚持,不能改后就忘,防止巡察发现问题反弹。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坚持抓好长期整改事项的巩固工作 ,继续抓好正在整改事项推进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改彻底、改到位。
(二)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整改期间,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建立长效机制,市医保局拟制定完善了部分管理制度。接下来,还要在继续整改过程中,对应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好规范性管理,堵塞漏洞。
(三)坚决落实从严治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落实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2-3100620;邮政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83号市医保局办公室;电子邮箱:yjyb3100620@qq.com。
中共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