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陈基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3-26 08:30    点击: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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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阳江市委批准,阳江市纪委监委对阳江市阳东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陈基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基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基雄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基雄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