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冯国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阳江市委批准,阳江市纪委监委对阳江市江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冯国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国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晋升、岗位调整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冯国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冯国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