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双滘镇党委原书记叶广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阳春市委批准,阳春市纪委监委对阳春市双滘镇党委原书记叶广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广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赠送礼金;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广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阳春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阳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阳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广健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阳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阳春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