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9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通报中汲取教训,率先垂范,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一、阳春市潭水镇林业站站长龙彪违规报销油费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龙彪违规将本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车油费通过虚造报销表上报阳春市林业局报销,金额共计5380元,该行为违反公务用车有关管理规定,属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龙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阳西县审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1年4月至2016年6月,阳西县审计局在平时、节日前后通过报销各种票据的方式,违规发放给该局班子成员及财会人员金额不等的补贴共51.48万余元。该局原局长蔡志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局另有4人受到党内警告至严重警告处分;4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三、阳西县上洋镇福湖村委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9月29日,福湖村委会支付工程老板刘某建设文化活动中心篮球场和路面硬底化工程余款9.5万元。刘某以感谢村委会在工程建设中帮助协调工作为由支付给村干部中秋节慰问金1.5万元,其中村党支部书记陈国分得3000元,其他6名“两委”干部各分得2000元。陈国等6人受到党内警告至严重警告处分;1人受到警示谈话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触碰“底线”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办,动辄则咎,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