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如何推动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如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采访,介绍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有关情况。
党中央对做好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立足职责,把牵头和参与的8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起来做好谋划部署,细化要求和工作措施。组成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加强与各整治项目牵头单位以及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
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8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曝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5起,处理425人。从通报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点多面广,千头万绪。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选取、确定了扶贫、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14个整治项目。会同15个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实施方案,逐个项目明确整治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专项整治针对的问题,许多是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问题,怎样啃下这些“硬骨头”?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一是实行项目化推进。每个整治项目明确牵头单位,对该项目承担谋划部署、协调调度、督促指导等责任,与项目参与单位协作配合、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坚持目标管理。每个整治项目明确定量和定性的预期成果指标,据此倒排工期、狠抓落实,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在11月底之前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三是加强上下联动。牵头单位立足职能职责,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推动作用,以上带下,指导推动整个行业系统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