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江城区城西街道党政办主任卢杨胜扶贫材料造假问题
2016年底,卢杨胜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的情况下,通过“一号多文”的方式造假公文应付上级扶贫检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18日,卢杨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阳东区北惯镇平地村党支部委员郑苗根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2月,郑苗根明知其家庭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条件,仍以其妻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并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2019年1月25日,郑苗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阳春市合水镇合水华侨办事处党支部委员兼办事处妇联主席韩春月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优亲厚友问题
2013年至2015年间,韩春月对危房改造户户主身份、居住条件等基本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社区杨某等4人每人分别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元。另外韩春月明知其母亲颜赛金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同意并上报其母亲危房改造申报材料,导致其母亲违规领取15000元。韩春月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12日,韩春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阳春市松柏镇农办向危房改造户违规收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报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间,在农办负责人(时任农办副主任)梁炳鉴的提议下,松柏镇农办通过有关村干部向2013年、2014年度的危房改造户每户违规收取100元共计20800元,作为危房改造申报中冲洗照片等费用使用。除支付冲洗相片等费用8320元外,余款12480元被时任农办干部梁炳鉴、唐祥彬、严格良、梁业兴、李彦华以及时任分管农办工作的副镇长吴尧兆等6人私分使用,其中,梁炳鉴分得5500余元,其余5人分得1386元。2019年6月13日,梁炳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其余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违纪款被收缴退回相应农户。
五、阳西县溪头镇英厚村委会将扶贫工作经费挪作他用问题
2018年2月,英厚村委会挪用扶贫工作经费共3496元,用于该村维稳工作中产生的误餐费用。2019年10月16日,溪头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兼英厚村党支部书记冯鉴坤、村委会主任杨朦、村委会报账员黎晚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一年,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将脱贫攻坚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从严要求,真抓实干,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各项部署,以优良的作风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违法问题,对于“伸黑手”、敢动扶贫“奶酪”的绝不姑息;对责任、政策、工作不落实影响任务完成的从严问责,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