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工作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需要。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出实招、出新招,将监督的“探头”擦亮,推动监督工作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 让监督首责更聚焦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监督全覆盖质量,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018年1月19日,阳江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掀开新的一页。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合署办公要求,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改革之后,监察权向基层的延伸拓展,打通了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市县两级向功能区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3个,向镇(街)派出监察组46个,向功能区所辖镇(街)派出监察专员2名,镇(街)监察机构人员216名,实现了监察职能全覆盖,打通了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深化改革,派驻监督的内涵和职能也得以拓展。一年来,我市制定《关于调整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派驻机构的人、财、物全面收归市纪委监委管理,派驻(出)机构统一以序号命名(第一至第十五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再担任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统筹派驻监督力量,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加快推进市管企业、市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市委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组织方式,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此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清理或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回归主责主业,聚焦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纪委监委的神圣职责,主动监督,积极作为。
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去年12月,我市17名特约监察员受聘上岗履职,充分发挥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以及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帮助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精准更有效行使监察权。
主动担当政治责任 让政治监督更突出
“突出政治监督属性,主动延伸监督触角,盯住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抓典型、抓具体。”七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明确要求。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聚焦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机构改革以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全市查处失职失责案件116起,问责211人。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防范化解党自身面临的重大风险等专题,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扎实见效。加强对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先后牵头开展了3轮实地检查和指导,并及时向各地各单位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对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并及时转办交办,认真开展处置、核查。
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全市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9起,处分11人(含往年积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廉政意见回复共8824人次,提出不同意见44人次。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把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牵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相关人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
盯住“关键少数”让监督更精准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少数”,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对一把手谈话提醒工作。建立“谈话提醒+”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动态更新风险点,印发6期《“谈话提醒+”内容指引》,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全市共开展谈话提醒7884人次。其中市委书记以身作则,约谈及谈话提醒125人次,覆盖市四套班子领导同志、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班子成员。做好新任市管一把手廉政提醒工作,去年发出提醒函25份,督促其压实主体责任,作廉洁自律表率。
开展委托谈话工作。制定《阳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委托谈话工作指引》,对五种符合委托谈话的情形,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按程序委托党组织一把手进行谈话。去年市纪委监委委托有关单位一把手谈话24宗,通过这种谈话方式,既教育提醒了被谈话党员干部,又通过具体事强化了谈话者的主体责任意识。
加大述责述廉力度。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以来,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创新方式方法,特别是对各级一把手述责述廉的细节不断进行规范和明确,不断提高一把手监督的实效性。每年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市管国企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书面述责述廉。去年组织市发展改革局等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两述”报告并接受评议。市纪委监委对“两述”报告进行深入分析,并向市委汇报。根据市委意见,组成反馈小组将“两述”结果向8个单位进行反馈,推动参与“两述”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整改问题提升工作。
凝聚监督合力让监督“带电长牙”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惩治,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
创新监督模式。制定实施《阳江市纪委监委机关建立“组团式”监督体系工作办法》,建立“1+4+N”“组团式”监督模式。“1”是指监督工作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为监督工作“参谋部”;“4”是指4个监督检查室组织实施、分工参与,为监督工作“4大战区”;“N”是指N个派驻(出)机构调配使用、协作监督,为监督工作“主战场”。按照“归口管理、优势互补、便于协作”原则,将监督力量统筹管理,“闲时正常运转、战时组团攻坚”,合理调配使用,形成“组团”监督合力。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力求精准发现问题,精准作出处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采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366件次,同比增长446.3%,占问题线索处置总数的15.2%。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79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4.8%、28.5%、3.6%和3.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突出巡察政治监督。组织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对39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监督,发现各类问题601个,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9条,推动追回财政资金2200多万元,督促退缴违规领取津补贴127万元。对4个县区的12个县直重点部门进行交叉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397个、线索71条,监督成效明显,有力破解县级巡察人情干扰大的难题。召开2场巡察整改联络会和26场巡察整改书面督查情况反馈会,以问题为导向压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