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纪委监委把“廉洁乡村”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落实基层正风反腐的一项具体措施,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常”与抓“长”相结合,找准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有效消除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盲点”,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农村基层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
牵住“牛鼻子”,督促党委扛起主体责任。把开展“廉洁乡村”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督促各镇党委和区直相关单位党组抓紧主体责任“牛鼻子”,主要领导更加自觉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积极对待,做到真问、真抓、真管,以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廉洁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各镇党委建立工作推进会制度,严格扮演好“廉洁乡村”建设“主角”角色,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廉洁乡村”建设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财政、农村农业、民政等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将“廉洁乡村”建设与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大攻坚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结合起来,精准施策、统筹推进。
打好“组合拳”,全面深挖排查存在问题。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由镇牵头抓总,区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衔接配合,围绕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全面开展排查各镇面临的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廉洁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各村主动落实整改,着力破解影响民生民计、事关农村大局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针对选用村(社区)“两委”干部难题,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联合审查机制,实行镇党委初审,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委、信访、民政、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审查机制,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坚决不让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各镇党委和农村农业、民政等部门,做好村民小组集体资金对公账户的开设工作,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效防止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和违规使用资金行为的发生。
筑牢“防火墙”,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把监督关口前移,健全完善村级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及时打好“预防针”,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对农村基层干部的严管厚爱。在规范“两委”干部管理方面,督促各镇全面梳理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权力事项,制定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权力清单,并建立“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承诺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谈话提醒制度”等五项制度,有效解决了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当等问题,促使农村基层干部自觉依规依纪履职尽责。在发挥村级“三员”队伍监督作用方面,结合开展“党员亮身份、党群心连心”活动,从各村(社区)“党员中心户”中聘请热心为群众服务、党员群众认可、公道正派敢担当的党员群众担任村(社区)党风政风监督员,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和贯彻落实公开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严惩“微腐败”,提升审查调查震慑效应。印制《阳东区基层正风反腐宣传手册》,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联动暗访、专项治理、专项巡察等措施,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把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居)民小组干部作为审查调查重点,紧盯重复访、越级访突出的村,紧盯腐败重灾区的村委会、目无法纪的农村党员干部,紧盯扶贫涉农资金使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三资”管理使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重点领域,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对农村基层“微腐败”快办严处。通过开展“廉洁乡村”建设,集中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9年8月以来,全区立案审查调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人。
常吹“廉洁风”,培养崇德尚廉村风民风。突出教育在防范腐败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和执行《专题民主生活会暂行办法(试行)》,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对发生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小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及时责成发案村(社区)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严格落实整改,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按照“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总体规划,深入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好镇委党校和镇委党校村级教学点阵地优势,组建法纪宣讲团,面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等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教育以及“两讲清、两引导”微宣讲等活动,全力构建完善覆盖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新格局,大力培养崇德尚廉村风民风。在全区11个镇巡回举办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家属廉洁家风教育讲座,对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进行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延伸到党员干部的各家各户,共同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