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021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这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交出的一份成绩单。从“半年报”数据看,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一刻没有松懈,正风肃纪反腐一刻没有松懈。
今年2月、3月,市纪委监委“漠海扬清”网站“审查调查”栏目分别发布了两则通报,阳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谢志昂和阳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孟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5月、6月,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原副局长梁毓锦和阳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观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结合公开通报可以看出,上半年,我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半年报”显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92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88件,谈话函询158件次,立案493件,处分177人(其中党纪处分157人)。处分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42人,一般干部42人,农村、企业人员等其他人员82人。从通报数据上看,与去年同期相比,接受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等方面数据增长,从侧面体现出我市正风反腐战场上党心民心同频共振。今年上半年处分处级干部11人,高于去年同期的8人,处分科级干部42人,高于去年同期的22人,充分体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决心。处分一般干部42人,农村、企业人员等其他人员82人,也表明我市保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力度和决心,群众在反腐“拍蝇”中获得感也不断增强。在持续形成不敢腐强大震慑的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把“三不”作为有机整体一体推进,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过去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根据通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75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62人次,占总人次的75.0%;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36人次,占18.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1.7%;运用第四种形态39人次,占5.2%。从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数据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人数和占比增长,这一变化,反映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运用把握政策能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断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倾斜,监督执纪执法不断向“关注大多数拓展”。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惩治腐败这一手始终没有松懈。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的基调,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这份“半年报”成绩单既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力度,也是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