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形成了强力威慑,有力推动了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净化。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现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一、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兜培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问题
2019年11月,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使用珠海帮扶资金3000多万元建设市区江朗大道绿化整治工程等3个项目。2020年3月,市区江朗大道绿化整治工程等3个项目经批复同意采取建安工程公开招标形式对外招标。但时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林兜培没有经局党组会会议研究,擅自决定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组织实施上述3个工程项目,其行为严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且导致珠海帮扶大额资金无法落实。林兜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阳江市商务局原副主任科员吴红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调整规划、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问题
2009年至2013年,吴红坚利用担任阳西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调整规划、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4人所送现金人民币617万元、港币130万元,折合共计人民币722.6万元。吴红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受到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阳春市合水镇城监中队违规乱收费问题
2017年12月至2022年7月,阳春市合水镇城监中队在没有文件依据和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经先后担任该镇城监中队队长的冯宏军、江锋提议,以“垃圾处理赞助费”、“临时占道经营管理费”的名义,违规向辖区内33间饭店、宵夜档、厂房收取费用合计约54.5万元,并将部分费用作为工作补助发放给城监中队队员。2023年11月,冯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两级薪级工资待遇处分,江锋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8名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法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亲清界限不分,利用职权乱作为,破坏商营环境,损害党委政府形象。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充分彰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展示了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把握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领导干部坚决扛起营商环境建设政治责任,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强执纪执法,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