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专门力量,必须对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对“两个仍然”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有更加深刻的把握,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坚定,坚持一刻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紧紧围绕“国之大者”谋划推进反腐败斗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矢志不移走好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始终保持严的基调,持续巩固高压态势。同腐败作斗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必须始终保持战略定力、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做到越往后越严不动摇,让心存侥幸者破除幻想、误入歧途者迷途知返、不思悔改者无处藏身。要找准主攻点,持续盯住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盯紧政商勾连、权力为资本提供保护、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突出问题,盯牢“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继续起底清理,集中力量资源,一个山头一个山头攻坚突破,一类问题一类问题盯住解决。要提高穿透力,精准把握存量增量动态转化的趋势、风腐问题相互交织的特征、腐败手段翻新升级的特点,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坚决挖出藏在“水底下”的腐败,查清看似“小毛病”的本质,撕开表面“合法化”的外衣,不断提升查处表层显性腐败的质效,增强处置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能力,始终做到腐败“魔高一尺”、反腐败就“道高一丈”。要把握规律性,坚决破除就事论事、就案看案思维,坚持全局着眼、整体研判,注重深挖个案、剖析类案,既善于通过典型案件,找准腐败问题发生的地域性、行业性、阶段性特征;又善于通过共性规律,发现隐藏在所谓“清水衙门”的腐败行为,真正让反腐败没有例外、没有死角、没有盲区。
切实强化系统观念,更好发挥治理优势。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全党上下一起动、“蓝藻”“淤泥”一起清、“去腐”“生肌”一起抓,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要强化各方面责任协同,协助省委加强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常态化的领导,推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制,着力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以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带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以党组织日常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带动各方面监督有机贯通,在齐抓共管中切实筑牢依责严防、层层设防的反腐防线。要强化系统内工作协同,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掌握的“活情况”,对地方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精准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精准研判、政治生态状况精准“画像”,从中发现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深化改革的滞后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责任落实的空白点,切实提高以案促改促治的系统性、针对性。要强化“三不腐”措施协同,用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抓手,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推动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化运用分层级、成规模、针对性专项警示教育等经验做法,持续用好本地廉洁文化品牌,着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确保“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攻坚决战集中整治,坚决守护民心大势。反腐败是关乎民心的正义之战,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长期任务,必须牢牢把握为人民而战、让群众有感的目标,继续强力推进集中整治。要坚持办案引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的监督威力,健全完善领导包联、“室组地”联动等工作机制,深挖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联动攻坚突破更多“骨头案”“钉子案”,切实把反腐败的强大震慑传导到最基层、第一线。要坚持靶向发力,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全国性整治项目,纵深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安置房分配、就业补助资金与社保基金等领域整治,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主动作为,持续深入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整治工作常态化推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化。要坚持改革破题,注重运用改革思维、创新办法解决基层监督难题,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作用,形成群众信任监督、监督回报信任的良性互动,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刘海泉)

